簡介

IVA(個人自願安排)和破產是香港兩種重要的債務解決途徑。兩者各有優劣,債務人在面對嚴峻的財務問題時應如何選擇?本文將從法律框架、適用條件及未來影響三方面比較IVA與破產。

一、IVA與破產的基本特徵

  1. IVA的基本概念
    • 與債權人協商後的還款計劃,通常為期五年。
    • 在法律保障下執行,剩餘債務可免除。
  2. 破產的基本概念
    • 法律程序中清算債務人的資產以償還債務。
    • 適用於無法履行還款義務的個人。

二、IVA與破產的對比

項目IVA破產
信用記錄無破產記錄,但有IVA標記留下破產記錄,影響深遠
資產保留通常可保留主要資產資產可能被清算
社會觀感相對較好社會污名化可能較強

三、結論:根據需求選擇最佳方案

若希望保留信用並避免破產標記,IVA是較為理想的選擇;而當債務人完全無力償還債務時,破產可能是唯一出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