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介
IVA(個人自願安排)和破產是香港兩種重要的債務解決途徑。兩者各有優劣,債務人在面對嚴峻的財務問題時應如何選擇?本文將從法律框架、適用條件及未來影響三方面比較IVA與破產。
一、IVA與破產的基本特徵
二、IVA與破產的對比
項目 | IVA | 破產 |
---|---|---|
信用記錄 | 無破產記錄,但有IVA標記 | 留下破產記錄,影響深遠 |
資產保留 | 通常可保留主要資產 | 資產可能被清算 |
社會觀感 | 相對較好 | 社會污名化可能較強 |
三、結論:根據需求選擇最佳方案
若希望保留信用並避免破產標記,IVA是較為理想的選擇;而當債務人完全無力償還債務時,破產可能是唯一出路。